作者署名规范
作者: 来源: 时间:2018-07-09
按照国际医学期刊编辑委员会(ICMJE)的建议书,作者应是:(1)参与选题和设计,或参与资料的分析与解释者;(2)起草或修改论文中关键性理论或其他主要内容者;(3)能对编辑部的修改意见进行核修,在学术界进行答辩,并最终同意该文发表者;(4)除负责本人的研究贡献外,同意对研究工作各方面的诚信问题负责。仅参与获得资金、收集资料或仅对科研小组进行一般管理者不宜列为作者。对研究组的一般监督不足以担任作者身份。每个撰稿人都应充分参与工作,对稿件内容的特定部分承担公共责任。
作者署名的顺序应基于对研究和撰写稿件的相对贡献。一经提交,作者署名顺序未经所有作者的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更改。作者身份的变化(即作者的顺序,添加和删除)应该由所有作者讨论和批准。在初始稿件提交之后和出版之前,任何对作者身份变更的请求都应以书面形式通过所有作者的信件或电子邮件向编辑解释,并应发送所有作者的原始签署书面同意书,并附带授权单位印章。
描述每位作者对稿件所做的贡献。主要包括概念,设计,知识内容的定义,文献检索,临床研究,实验研究,数据采集,数据分析,统计分析,稿件准备,稿件编辑和稿件审查。对研究整体和整个作品完整性负责的作者为“通信作者”。